中等職業教育,沒有立地,何以頂天?

已閱[3360]次 [2017-11-16]


 

姜大源:中等職業教育,沒有立地,何以頂天?

 

近年來,伴隨著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數和在校生數“斷崖式”的滑坡現象,“大力普及普通高中教育”“取消或減少中等職業教育”的聲音也不絕于耳,在這些現象和呼吁的背后,實質上涉及一個重大的教育發展的方向性問題,涉及一個重大的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可分割的職業教育前景的國家教育戰略決策問題。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指出,要“總體保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當前,中等職業教育滑坡的現象與國務院的文件要求之間,顯然存在很大的差距。

 

 

回溯中國改革開放近40年來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出現這樣一種現象,即當中等職業教育在高中階段所占的比例,也就是職普比下降時,也是國內生產總值GDP下降之時。這表明,可能存在一種趨勢,即在經濟下降時,職普比也幾乎在同步下降,兩者的枯榮線之間呈現一種正相關的關系。

 

 

這是偶然的嗎?

 

 

問題剖析

 

 

(一)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合理的勞動力結構的訴求

 

只有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才能更好地落實“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總體目標,其立論的第一個關鍵因素,從勞動科學的視角來看,是一個事關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勞動力結構問題。加固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是基于合理的勞動力結構的應然邏輯起點。

 

1.反思之一: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勞動力年齡結構供需適配的訴求。

 

削弱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將加劇我國勞動力年齡結構的失衡。因為從遠期的發展趨勢來看,我國年齡適宜的勞動力供給不足,而相應的適齡勞動力的需求卻有余。這是一個事關勞動力結構與人口年齡結構的匹配度問題。

 

博弈之一:勞動力初始就業年齡的上移與勞動參與率的下降,引發“一上一下”的博弈。

 

勞動力總量與勞動參與率的關系,涉及社會總勞動年限,其相互關系可表述為:

 

社會總勞動年限(年)=勞動力總量(人)×勞動年限(年/人)

 

顯見,勞動力初始就業年齡的高移導致勞動力就業年限的下降,與勞動力總量下降的雙重作用,將必然導致社會總勞動年限下降。這就意味著勞動參與率的下降。

 

現象之一:比照“未富先老”的中國與“先富后老”的發達國家,中國如何應對因總人口老化導致的總勞動年齡人口比重下降引起的勞動力年齡結構與人口年齡結構匹配度的供需失衡問題呢?

 

現象之二:比照“始顯老態”的中國與“還很年輕”的印度兩個大發展中國家,中國如何應對因總人口老化導致的青年勞動年齡人口占比下降引起的勞動力年齡結構與人口年齡結構匹配度的供需失衡問題呢?

 

2.反思之二: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勞動力層級結構供需適配的訴求。

 

削弱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將加劇我國勞動力層級結構的失衡。因為從近期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層級適宜的勞動力需求不足,而非適宜層級勞動力的供給卻有余。這是一個事關勞動力結構與人口教育層級的匹配度問題。

 

博弈之二:勞動力受教育層級的提升與勞動就業率的下降,引發“一升一降”的博弈。

 

新增勞動力就業人數M =新增高級勞動力(△1)×就業率(N1+新增中級勞動力(△2)×就業率(N2+新增初級勞動力(△3)×就業率(N3)。

 

公式可表示為:

M=△1×N1+2×N2+3×N3

 

顯見,勞動力受教育程度的高移導致的就業率(N1)下降,與勞動力受教育程度不足引起的就業率(N3)下降,亦即當就業率N1N3都下降時,只有保證就業率N2,亦即新增中級勞動力就業率上升,才能發揮其調節杠桿作用,否則國家整體就業率就將下降。

 

現象之三:比照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脆弱”的中國與“基礎堅實”的瑞士,要建立一個合理的教育結構,中國在職教體系的布局上,該如何應對勞動力層級結構與教育層級匹配度的失衡問題呢?

 

現象之四:比照中等職業教育“松軟基礎”上的中國高校毛入學率的提升與“牢固基礎”上的德國高校毛入學率的提升,要建立一個理性的教育結構,中國在教育體系的布局上,該如何應對勞動力層級結構與教育層級匹配度的失衡問題呢?

 

(二)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人本的教育公平性的追求

 

只有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才能更好落實“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總體目標,其立論的第二個關鍵因素,從教育科學的視角來看,是一個事關公民個體生涯發展的教育公平性問題。加固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是基于人本的教育公平性的實然邏輯歸宿。

 

 

1.反思之三: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實現學習者自身智力類型特征與教育類型適配的公平性追求。

 

削弱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將加劇學習者因智力傾向與個性發展預期定位后置導致的失落。因為從發展的潛能來看,若能為同一層級的學習者提供即時的多樣性而非單一性的教育選擇,更有利于學習的動機導向并增強學習自信。

 

這是一個事關學習者自身智力類型與共時性的教育類型選擇匹配的教育公平性問題。

 

博弈之三:教育類型的同一性與智力類型特征的差異性,引發共時性的教育類型選擇“單一與多樣”的博弈。

 

所謂共時性教育選擇,指的是:在人生的同一節點,向具有不同智力類型的學習者,提供多種類的,不只是普通的,也可以是職業的教育類型選擇,才是教育公平的具體體現。結論是:只有類型為適合的教育,才是公平的教育。

 

現象之五:比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并存的“初中后分流”的“雙軌”中國高中階段教育,與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合一的“高中不分流”的“單軌”北美(美國、加拿大)綜合高中教育,倘若中國的教育體系也采用“高中后分流”的制度,那么,從智力類型與教育類型匹配的角度,這樣會更公平嗎?

 

現象之六:比照“初中后分流”的中國教育,與“小學后分流”的德國教育和“小學中分流”的新加坡教育,倘若中國的教育體系也采用“小學后分流”或“小學中分流”的制度,那么,從智力類型與教育類型匹配的角度,這樣會更公平嗎?

 

2.反思之四: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實現學習者自身智力發展特征與教育機會適配的公平性追求。

 

削弱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將加劇學習者因生涯規劃與個體職業選擇定向后移導致的失落。因為從發展的時空來看,若能為不同層級的學習者提供及時的多次性而非一次性的教育選擇,更有利于需求導向的學習并提升學習效果。這是一個事關學習者終身學習要求與歷時性的教育機會選擇匹配的教育公平性問題。

 

博弈之四:教育機會的一次性與智力發展特征的差異性,引發歷時性的教育機會選擇“一次與多次”的博弈。

 

所謂歷時性教育選擇,指的是:在人生的不同節點,向處于不同生涯階段的學習者,提供多次性的,不只是同類的,而且是可以跨類的教育類型選擇,才是教育公平的具體體現。結論是:只有多次機會選擇的教育,才是公平的教育。

 

現象之七:比照教育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分離的“不即不離”的中國與在《歐洲資格框架》下兩種證書等值“殊途同歸”的歐洲,那么,從終身教育出發,我國是否也應該建立相應制度,以教育結果為依據,允許在不同的教育類型及相應的教育機構間,為接受過中等職業教育者,提供多次性的同類或跨類的縱橫維度的教育選擇,從而在基于生命周期的時間維度上,實現教育機會的公平呢?

 

現象之八:比照職業教育只能在職業教育機構里舉辦的“涇渭分明”的中國與在《國家資格框架》下職業教育也可在普通教育機構里舉辦的“和而不同”的澳大利亞,那么,從終身教育出發,我國是否也可建立相應制度,以教育內容為依據,允許在普通教育及相應的教育機構里,開展中等職業教育,為年輕人提供多次性的同類或跨類的縱橫維度的教育選擇,從而在基于物理空間的維度上,實現教育機會的公平呢?

 

 

問題破解

 

 

(一)中等職業教育的功能維度:大有用武之地的中等職業教育

 

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不可替代性的功能所決定的。其一,中等職業教育在產業結構調整中仍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其二,中等職業教育在農業供給側改革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

 

(二)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維度:要開發升級版的中等職業教育

 

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升級版的經濟發展所需要的。

 

(三)中等職業教育的范疇維度:擴展內涵外延的中等職業教育

 

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跨界性的教育范疇所界定的。

 

 

綜上所述,我國在工業2.0、工業3.0與工業4.0并存的情況下,如何將傳統產業的改革和發展,與現代的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等新技術對接,必須考慮的是技術作為手段和工具,其有效應用并創造財富的關鍵因素還是人,而且是取決于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不同層次的職業人才。

 

而培養這些人才的教育,既需要旨在培養學術型人才的“頂天的教育”——研究型大學教育,還需要旨在培養技能型人才的“立地的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沒有立地,何以頂天?正因如此,加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事關中等職業教育的未來——而中等職業教育的未來,也關乎著國家的未來。

 

 

本文為《關于加固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的思考》一文的全文導讀全文將刊載于《中國職業技術教育》。(作者 :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員姜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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