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記者今天從省民政廳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要求拓寬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來源渠道,力爭到2015年實現每個社區工作人員中至少有1名大學畢業生。
《意見》規定,社區居委會原則上由5—7人組成,轄區人口較多、社區管理和服務任務較重的居委會工作人員不超過 9人。工作人員由縣(市、區)政府從機關、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也可從機關退休、提前離崗人員和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下崗職工和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中招聘。要加快選聘優秀大學生到社區工作的力度,力爭到2015年實現每個社區工作人員中至少有1名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生。同時要積極開發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益性崗位,安排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并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意見還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區連片改建居民區,建設單位都要按照每百戶 20平方米的標準提供社區居委會工作和服務用房,按戶數計算辦公用房不足300平方米的,按不少于300平方米提供。要進一步加大對社區資金投入,向每個無辦公用房和服務用房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投入 50萬元,市級財政補貼30%,縣(市、區)財政投入70%,省財政適當予以獎補,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省每個社區都有標準規范的辦公和服務用房。各縣(市、區)要按照社區內居民人數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每名黨員每年50元標準撥付辦公經費和黨建工作經費,將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