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5種行為最易引發交通事故
高速路上右側超車。國內的車輛絕大多數都是左側駕駛,因而右側相對來說是個盲區。由于前面的車擋住了視線,右側超車時,如果右側有故障停車或有低速行駛的車輛,極易造成追尾事故。
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很多是由于追尾造成的,而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是造成追尾的直接原因。如果沒有足夠的行車間距,前方車輛遇情況采取緊急措施時,就容易追尾。通常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100公里/小時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100公里/小時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超速行駛。超速的危害很多:一是輪胎在高速行駛狀態下容易因高溫爆胎,二是出現特殊情況時不能合理處置。有的人認為自己的車好,跑快點不會有什么問題,其實限速120公里/小時是國際上多數國家甚至是很多發達國家經過反復測算定下的科學安全速度,在許多汽車發達的歐洲國家和美洲國家的高速公路,限速都是120公里/小時。
隨意停車。不在高速公路規定的停車帶停車很容易造成后方車的忽視,從而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出現故障等要停車,必須把車停到緊急停車帶,打開危險報警雙閃燈,在車后150米設置警告標志,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可以把車停到服務區或就近站口。
疲勞駕駛。這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大的元兇。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一般不低于80公里/小時,高速行駛時注意力比較集中,公路兩旁景色通常又比較單一,很容易造成視疲勞,從而導致腦疲勞,有時出現打盹現象。通常這個時候出交通事故的概率在85%以上。如果司機感覺疲勞,應把車開到服務區或就近站口休息一下。
高速交警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行車安全,積極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