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師這么些年,一直低了頭做事情,體味并和學生共享著他們的幸福與悲傷,從來不曾思考過自己所從事的是職業,還是事業。今天從教育報上看到邊老師提出的這個話題,第一反應我必須查查字典,看看職業和事業有什么不同。
職業: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
事業:人所從事的,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系統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
合上字典,我毫不猶豫認為:教師工作首先肯定是一種職業。是絕大多數教師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教師也是人,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他們有普通人的基本需求,首先要生存,要養家糊口,他們能感受到普通人所能感受到的悲傷與幸福,所以他們能夠從事的,自然也是千千萬萬職業中平凡的一種。都說:“教師工作是太陽底下光輝的事業,是神圣的。”其實,教師工作,是人生的一件事情,是光輝的但無所謂“光輝”,概對人類做出貢獻的職業都是充滿光輝的,更無所謂神圣,只有精神而無物質為神,只有物質而無精神為物,教師決非單屬于二者之一,而是二者的結合體,與千千萬萬職業相同,同樣逃不出社會的背景,非常現實,用不著遮遮掩掩,坦率地說,大多數教師必須考慮升學率,考慮論文,考慮做課,考慮職稱,考慮上下級關系,考慮各種條條框框,規章制度,有良知的教師,還想在工作上有所作為,為孩子們終身發展作些實際的事情,所以還需要承受各種壓力,可見從事這份職業,教師要有平常心,要務實,踏實,還要勤奮。
從定義來看,職業和事業并不矛盾,事業本身也包含了職業概念,教育本身就有規模、成系統,對社會發展有影響,而且教師本身從事的職業也是經常活動,對職業不同時期,針對不同的情況,制定不同的目標,就是把職業上升為事業來做,換言之,就是在從事一種事業。
可見,根據教師所從事的工作特點來看,目標性是一個可變量,俗話說:“站得高,看得遠。”當年韓信受胯下之辱,劉邦與項羽的交鋒中,屢屢狼狽受辱,毛 當年倍受排擠,鄧小平幾起幾落……均是因為制定的目標高遠,一時的屈辱挫折,只不過是他們成功的基石,不會影響他們的行程,教師也一樣,工作中,種種的無奈與痛苦,都可以隨著目標的調整灰飛煙滅,比如一個教師把職稱,收入作為工作的目標,另一個教師本著對孩子終身發展有益,把挖掘學生潛力,引領到不同發展道路上作為目標,哪一個工作的空間更大,哪一個面臨的痛苦更具體,更多?很顯然,前者會被無休止的利害關系所困擾,后者因為目標高遠,并不會受“小事”所困擾,而且為了大目標還會巧妙的繞開小細節,這就是我們看到有很多成功的老教師多年從事教育事業精神不倒的原因。所以,筆者認為,教師工作當然也是一種平凡,有趣,充滿挑戰的事業。
平凡的人同樣可以有偉大的理想,在職業中同樣可以創造事業,讓夢想和現實同往,我們就不會在現實中痛苦,麻木,沉淪。教師工作,是職業,是事業,既然選擇了這份工作,就用積極樂觀的態度去創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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