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消息,為了修改好婦女權益保障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婦聯原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鄧麗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了《關于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關內容的建議》。
鄧麗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建議,即在總則部分明確保障婦女權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圍繞婦女權益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健全保障措施,在救助措施和法律責任中強化司法監督和保障力度。
其中一點是針對一些高校為平衡男女比例,改善部分專業女學生錄取分數等問題,建議明確規定除國家規定的特殊專業外,不得拒絕錄取女性或改善對女性的錄取標準;針對女學生更容易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現實,規定學校應當開展女性自我保護教育。鼓勵引導女性進入傳統以男性為主的學科學習,消除性別因素和傳統觀念對學生專業選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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