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職業教育圈,總有這樣的消息傳來,例如:廣西一中職院校學生頂崗實習一天要上12個小時的夜班,等等。面對這些,學生很無助,面對整改通知,職業院校校長也有委屈——“找了20多家企業,沒有不加班的實習崗”。河北技校網帶你看清當前職教形勢!
三月中旬,學校老師到流水線上看望學生,正在作業的小姑娘尚未滿16周歲。
一天要上12個小時的班
3月6日,桂林電子中等職業學校的小陳和其他150多位同學一起登上學校安排的大巴車,前往位于廣東江門市的一信息產業園參加實習。出發前他們都簽了學校發的安全告知書和實習協議,但其中對此次實習的工作時長、休假安排和工資情況都沒有提及。
到了工廠,小陳發現她和部分同學不但被安排上晚班,還有加班。前三天適應期過后,她被安排每天從晚上8點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上7點50分,一天要上近12個小時的班!除了超長的工作時間,小陳說,從3月10日上班到19日,中間沒有放過一天假。但是學校曾允諾,“一周放一次或者兩周放一次”。
更讓她感到意外的是,她所在班級未滿16周歲的羅某和吳某某也出現在流水線上,但姓名卻換成了“梁×芬”和 “廖×平”。由于使用別人的身份證注冊,他們的廠牌上沒有照片。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劃出了幾條實習“紅線”:禁止安排未滿16周歲的學生跟崗、頂崗實習;禁止安排學生夜班和加班。但這些都被突破了。
在一張“廣西桂林學生分配明細”上,記者看到小陳和150多名同學被分配到“內機沖壓”“外機沖壓”“外機自動焊”“配管”等班組。小陳和同學們到工廠后,只培訓了2天,其中實操演練不到半小時就獨立上崗了。根據工廠流水線的安排,實習生分為白班和夜班。小陳從3月10日開始連續上夜班,“整夜整夜地站著”,每到凌晨三四點的時候“神情特別恍惚”。
小陳學的是計算機專業,每天12小時做的卻是“插管,去焊臺放管”的簡單重復性工作,尤其是在380伏的焊臺工作時,一不留神手就會被燙傷。不幸的是,小陳就在凌晨“神情特別恍惚”時,手被燙傷了。在小陳上班的這9天里,除了手被燙傷,右手腕上還有一塊硬硬的骨頭突了出來,“一提東西就痛”。醫生說是“關節發炎”。
當小陳將受傷的情況和班主任說的時候,班主任卻以“問題不大,堅強點”“流水線基本上都是這種情況,要適應,也要接受”回復她。難以堅持下去的小陳向班主任求證,教育局是否要求學生一定要去學校安排的工廠實習?班主任勸她“別人能做的,希望你也一樣能行,畢竟社會上充滿競爭”。
小陳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學校曾經“派了老師三次來這個廠考察”,但后“連時間都沒考察清楚就讓我們來了”。
據透露,小陳所在的流水線工段,還有山東等地其他兩所職校的學生在頂崗實習。
“沒有不上夜班不加班的實習崗”
在小陳被燙傷后,家人將其情況發布到微博并向桂林市教育局投訴。在市教育局的過問下,小陳于3月24日拿到了學校同意其頂崗位實習離職的證明,校方承諾這不會影響其正常畢業。目前,已陸續有20多名學生以“身體不適”等原因申請了離職,而其他學生則被要求繼續實習。工廠于3月19日組織了學生溝通會,表態將盡快重新調整上班時間,盡量“十多天放一次假”,爭取在車間安排學校專線。
3月30日,桂林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科長粟旭東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校這批學生在頂崗實習中確實存在上夜班和加班的違規情況,并當場查證了小陳的同學羅某和吳某某確實未滿16周歲,“我們已要求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規定進行整改”。
粟旭東坦言:“目前只有對違規的學校進行通報,沒有相關的懲處措施。”據他介紹,中職校組織學生外出實習,學校需要到教育局備案,教育局不定期對學校進行抽查,一旦發現問題就責令學校整改。他表示支持學生維權,但在工廠里有些季節性的崗位,訂單增多時往往導致企業上班時間不規范,這就連帶學生不能按時下班,“我們教育部門會不定期抽查實習情況,但人手有限,也無法覆蓋所有實習單位。”
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采訪時,桂林電子中等職業學校校長陳顯軍對組織學生實習身陷違規整改深感無奈:“我做了20多年職業教育,為這次實習找了20多家企業,沒有不加班的實習崗。不光我們找不到,很多學校都找不到。”
校企合作不能只“看上去很美”
2017年12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今年2月教育部等6部門又出臺了《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指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模式,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從中央到地方都在積極推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機制。
但校企合作在實踐過程中,卻屢破禁區,其中大的問題在于“學校熱情高于企業”,學生正當權益常常受到侵犯。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作為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模式,該如何在保護學生權益的范疇內開展?
校長陳顯軍在接受采訪時反復提及現在職業教育很難做,“教育部規定學生滿100人實習,學校就要派一個老師陪同,這次我們組織150個學生實習,安排了6個老師陪同,就是怕出問題。”
“無論是中職還是高職,大家找不到不上夜班不加班的實習崗,但學生又必須實習,不實習就沒有成績,沒有成績教育部門就不會發畢業證。”
陳顯軍頗為無奈地說:“作為校方,我們是很想把學生帶出去實習,但是企業熱情不會很高,因為企業有企業的生產安排,比如生產任務重時,就會違反教育部的規定。”
據他介紹,學生投訴后,當月29日他已接到帶班老師的電話,說工廠計劃把老員工盡快調回來上夜班,把學生調到白班,“但真實情況我左右不了,我能做的就是把學生撤回來,或者縮減實習時間。”
粟旭東說:“學生去實習占用企業的工作崗位,工作進度慢,在訂單規定的時間內可能完成不了任務。這種情況下,企業往往要求加班。一些學校為了學生的實習機會也不好計較,可能就存在打擦邊球的違規行為。”
他說,職業學校校企合作雖然制度措施很完美,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有不少障礙,需要各有關方面從人才培養的角度多考慮問題,統籌推進解決,“但無論如何,一天工作12小時,安排未成年人頂崗,都是應該進行責任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