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名稱
理財規劃師
職業定義
運用理財規劃的原理、方法和工具,為客戶提供理財規劃服務的專業人員。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助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職業能力特征
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觀察、理解、計算、分析、綜合、判斷、應變、書面與口頭表達、溝通交流、協調及自主學習和繼續學習的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大專畢業。
申報條件 (摘自《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2006年版))
助理理財規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本標準中相關專業是指:經濟學、管理學、法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理財規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理財規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鑒定內容與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均采用閉卷方式或者上機考試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理財規劃師、高級理財規劃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以上資料摘錄于《國家職業標準-理財規劃師》(2006年版)
考試時間和考核方案
(查看《關于做好200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6號)
相關資料
1、《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基礎知識)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組織編寫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書號:ISBN7-5005-8958-1/F·7796
定價:76.00元
2、《助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專業能力)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組織編寫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書號:ISBN7-5005-9185-3/F·7980
定價:66.00元
3、《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專業能力)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組織編寫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書號:ISBN7-5005-9203-5/F·7993
定價:56.00元
4、《國家職業標準-理財規劃師》(2006年版)
出版社: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書號:45045·276
定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