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名稱: 婚姻家庭咨詢師
職業定義: 為在戀愛、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種問題的求助者提供咨詢服務的人員。
主要工作內容:
(1)對未婚與已婚者進行情感咨詢;
(2)對未婚男女進行婚前咨詢與輔導;
(3)提供夫妻關系調適的咨詢與輔導;
(4)提供家庭人際關系調適的咨詢與輔導;
(5)幫助當事人排解各種婚姻、家庭危機;
(6)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親子教育咨詢與輔導;
(7)對離婚與再婚者提供咨詢與輔導;
(8)提供家庭健康、安全方面的咨詢與輔導。
職業概況: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諧家庭建設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有13億人口,絕大多數人都要經歷戀愛、擇偶、組織家庭、養育子女的過程。當前,人們對生活質量、幸福指數的要求在不斷提升。但是,面對戀愛挫折、婚姻動蕩、離婚率攀升、家庭暴力、青少年成長危機等等現象,許多人產生了困惑,出現了種種憂慮。不少遇到婚姻家庭問題困擾的當事人卻求助無門,甚至為此釀成個人生活悲劇。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必將危及個人成長、家庭幸福,進而影響社會安定。
在西方發達國家和我國港、澳、臺地區都有各種專業的婚姻家庭咨詢與輔導機構,為在戀愛、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種問題的求助者及時提供咨詢服務,有效地幫助人們解除各種困擾。而在我國內地,大部分婚姻家庭咨詢與救助的工作不得不由各級婦聯、工會、共青團組織以及計生委等非專業機構和其他社會工作者來承擔;部分律師事務所負責離婚官司的律師、一些職業心理咨詢師也在開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咨詢業務。這些人員加在一起已經有上百萬人。其中,在已經獲得心理咨詢師資格的4萬人中,也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做婚姻家庭咨詢工作。
但是,上述各類人員都未經過專門的婚姻家庭咨詢業務的規范化培訓,缺乏統一的從業標準和服務規范,咨詢服務的效果難以得到保證。同時,社會上還有個別非法機構單純以贏利為目的,也在開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培訓和指導,不僅培訓效果差,還可能對服務對象產生誤導和危害。
婚姻家庭咨詢師這一新職業的設立,對于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建立健全行業規范,提高婚姻家庭咨詢服務水平,促進和諧家庭的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約有3.7億個家庭,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更加追求婚姻家庭生活的質量,對婚姻家庭咨詢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因此,婚姻家庭咨詢師這一職業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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